为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,强化邮政业行业监管,拓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渠道,合力构建“政府监管、社会监督、企业自律”的邮政社会监督体系。兴安盟邮政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,负责对邮政及快递服务进行监督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聘请人员范围
(一)本次聘请科右中旗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1人。
(二)人员要求:政府机关(县、乡镇)、企事业单位、消费者协会、新闻单位(群工部或记者部)、院校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,年龄在63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二、聘请人员基本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,具有一定的邮政业务知识;
(二)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关心邮政工作;
(三)坚持原则,公正廉洁,责任心强,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及时收集和反映用户意见;
(四)本人愿意从事监督员工作;在职人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,并能够抽出一定时间履行监督职责,及时反馈监督信息;
(五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名:
1.被监管企业的在职或退休人员;
2.与邮政管理部门以及邮政企业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;
3.因违法行为受处分或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;
4.法律法规及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监督员的。
三、监督员的监督范围
监督员在其所在旗县对邮政普遍服务、快递服务开展社会监督工作。
四、监督员主要监督方式
(一)以文字形式反映个人及单位、亲友用邮的体会、意见、建议。
(二)寄发测试信件、包裹;明察暗访邮政、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服务环境及服务设施。
(三)发放问卷调查表格,征求单位及邮政个人用户意见、建议。
五、报名方法
应聘者可登陆http://nmxa.spb.gov.cn/,下载《邮政特邀监督员登记表》电子版,填写后发到指定邮箱。登记表中照片背景要求为白色,正面免冠彩色头像,尺寸为32mm×26mm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报名截止日期:自公告发布15天内。
(二)经我局确认的人员,将以电话方式通知。
(三)通信地址:乌兰浩特市地矿大楼6楼(兴安盟邮政管理局)
电子邮箱:xamygjhgk@163.com
联系电话:0482-8299986